九江鸿利达复合材料制造有限公司环境污染物排放信息公示
主要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和产量:
1、废水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标准:
公司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,已接入石化产业园污水管网,排放标准执行濂溪区污水处理厂入网标准。
2、废气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标准:
废气执行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表2中二级标准。
3、噪声执行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中2类标准。
4:危险废物
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导热油桶、废环氧树脂桶、废导热油,均交由有资质的环保公司处置。公司2021年产生废环氧树脂桶0.2吨、废导热油0.2吨,转移量0.4t(全部转移),目前库存量为0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和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要求,现将公司生产污染物及排污标准向社会公示,欢迎社会各界监督、指导。
具体见附件:
九江鸿利达复合材料制造有限公司
2022年6月1日